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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农药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召开
发布日期:2017-06-30   信息来源:吉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  点击量:

   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《农药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扎实推进农药登记、生产许可、经营许可及市场监管等工作,农业部于6月29日组织召开了《全国农药管理工作视频会议》,农业部余欣荣副部长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。

    余欣荣副部长在讲话中分析了当前农药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,并部署安排加强农药管理各项工作。同时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农药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,准确把握《条例》内涵要求,强化责任担当,聚焦重点发力,逐项逐级抓好落实,管好农药、用好农药,全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,助力种植业转型升级,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、环境友好型现代农业作出贡献。

    会议指出,农药作为特殊生产资料,既对保障生产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,又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带来新的挑战。保障国家粮食安全、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提质增效,推动农药产业转型升级,都迫切需要加强农药管理。各级农业部门要深刻领会质量安全优先、绿色理念引领、改革创新驱动、坚持市场主导的基本立法取向,扛起《条例》赋予农业部门的管理职责,做好农药管理工作,提高准入门槛、提高集中度、提高技术创新水平,加强农药市场监管。

    会议强调,要重点在“控、压、限、移、减、管”字上下功夫。“控”即控制农药企业数量,通过兼并、重组、股份制改造等方式,组建大型农药企业集团,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和企业群体;“压”即压减登记农药产品数量,鼓励支持企业创制新药,提高农药登记的门槛;“限”即限制使用高毒高风险农药,加快替代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应用,有序淘汰现有的高毒农药,实施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。“移”即引导农药企业进入化工园区,新设立农药企业或搬迁农药原药生产企业,必须进入化工园区或工业园区。“减” 即减少同质化,压低产品数量,减少化学农药用量,深入开展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,推行绿色防控,加快推广高效施药机械和高效低风险农药,促进农药减量增效;“管”即强化农药市场监管,依法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,建立企业诚信档案,严厉惩处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。

    会议要求,各级农业部门要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主线,实施质量兴农战略,务实创新把《条例》及配套规章各项要求落到实处,做到责任落实到位、配套措施到位、工作衔接到位、信息监管到位、宣传培训到位。会议强调,农药管理涉及多个行政审批事项,必须增强法制意识和廉政风险意识,要建立责任清单,强化全程监管,强化服务意识,强化责任追究。

    会后省农委于强主任做了重要讲话。于强主任指出此次会议是事关农业全局的重要会议,涉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,责任重大,各级务必要提高认识,增强责任感。目前要尽快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:

    一、抓紧开展《条例》及五项配套规章的宣传培训工作,要把《条例》精神摸准、吃透。

    二、理顺管理体制。做好各项任务的对接与衔接工作,尽快落实机构、人员、编制、经费问题,保证过渡期的平稳过渡。

    三、强化职责,提高农药管理水平。一是要将各处室的职责落到实处;二是要理清各管理流程的变化;三是要认真解读新修订的《条例》,无死角的开展宣传培训;四是加强过渡期间的各项管理,确保不出任何纰漏。

    四、尽快出台与之相配套的地方法规。

    五、结合绿色农业生产方式,减少农药使用量。

    六、按照《条例》精神,认真排查农药全程管理风险点。

    最后,于强主任强调要做到四有:有责、有岗、有人、有经费。此项工作拖不得、等不得、慢不得。

    参加吉林省分会场的还有省农委副主任包维国。省农委农业处、法规处、科教处、农产品质量监管处、农产品加工处、行政审批办公室、对外经济处、财务处、人事处等相关处室及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(省农药检定所)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业务主管人员也参加了会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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